山东对55名厅局级正职廉政谈话 聚焦"责"和"廉"

关键词:山东|廉政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截至9月19日,山东省纪委常委与5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全部结束。这是山东省纪委连续第18年开展廉政谈话。

  作为山东省加强对党政正职特别是一把手教育监督的重要方式,经省委同意,山东省纪委于1999年4月建立省纪委常委与市地厅局级党政一把手谈话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常委已与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273人次。

  开展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举措,也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有力抓手,目的就是通过有针对性的谈话提醒,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观念,夯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改进作风,严格廉洁自律。

  “廉政谈话不同于发现干部有违规违纪问题的谈话,也不同于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谈话,而是本着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与谈话对象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山东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廉政谈话,抓住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聚焦“责”和“廉”,围绕谈话对象及其所在地区、部门、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突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的问题。

  谈话结束后,山东省纪委会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山东省纪委将跟踪督导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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