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非居民用、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下调0.12元和0.13元

关键词:天然气|下调

  东营网讯 9月29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和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每立方米分别下调0.12元和0.13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和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其中,中心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14元/立方米调整为3.0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12元。该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28日。

  全市车用(不含公交车)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75元/立方米调整为3.6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13元。该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30日零时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29日。(记者张立娟)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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