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立医院全部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任务

关键词:公立医院|法人

  东营网讯 为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医院的权责关系,初步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我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截至今年7月份,市县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任务。

  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2016年,我市出台了《东营市关于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公立医院决策层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层经营自主权、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改善党的领导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市和县区均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今年6月份我市印发了《东营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组建理事会、健全执行机构、设立监事会、依法制定章程制度、落实法人自主权、完善监管体系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了任务分工、完成时限等,进一步夯实了责任,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各市县公立医院健全内部治理规则,优化运行机制,于今年7月底前各自召开了理事会会议,按照新的法人治理结构体制机制运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权责清晰、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记者 陈莎莎)

(责任编辑: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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