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意见》出台 我市中小学生有望穿得更时尚

关键词:校服

  9月1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山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发布。《意见》中指出,校服采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校服款式,家长委员会代表也将成为参与评议、论证的一员,来确定入围校服款式。另外,校服也要具有地域特色,彰显青少年学生的青春气息。

  多种形式征集款式

  家委会也参与评议

  《意见》中指出,校服采购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校服款式,不仅要征求学校、学生、家长的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进行评议、论证,最终确定入围校服款式。

  另外,校服款式要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适合学生的生活、学习需要,具有地域特色,充分彰显青少年学生的青春气息。为了防止家长重复支出,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

  另外,《意见》中指出,中标校服供货企业,要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做好校服售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调换、更新的需要,同时也将推广结合“互联网+”的方式,丰富校服管理手段。

  校服或将搭配配饰

  凸显校服审美功能

  据悉,在校服配发方面,学校和家长要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及时为学生更新、更换校服。为体现学生穿着校服的协调性与整体性,凸显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有条件的学校和地区,可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根据校服功能款式的需要,搭配相应鞋袜、头饰、帽等配饰产品。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举办校服设计评优、服装大赛等活动,向全省推荐优秀款式。

  《意见》还指出,制定特殊学生群体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配发校服的学校,要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保证每一个在校学生都能穿着校服,对家庭困难学生等实行校服费用减免政策,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配发校服。

  教育部门也将加大中小学生着装教育,把着装教育工作和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结合,提倡学生在参加升旗仪式及其他重大集体活动时,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以促进学生良好着装礼仪和行为规范的习惯养成。

  校服质量安全,是校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保障校服质量,《意见》指出各地生产企业及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8号《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在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中标合同必须明确标明符合上述标准的校服质量要求。 (记者 张立娟)

(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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