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曹明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评析(一)

关键词:曹明刚|违纪违法

  编者按:

  2017年1月,东营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市区域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曹明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市纪委立案审查;2017年3月,被移送检察机关;2017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7年8月29日,曹明刚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期,市纪委组织力量,对曹明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系列评析文章。今日起,《东营日报》开设“曹明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评析”专栏,逐期刊发,东营纪检监察网站、《方正之声》杂志、市内多家微信平台将同步推送。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第一篇:“雁过拔毛”疯狂敛财积重难返无路回头

  “我走丢了行时初心,跑偏了人生方向,淡忘了宗旨意识,放松了修身修行,从一个志向青年,变成了一个利禄俗客;从一个优秀团员,成了一个违纪党员;从一个曾有益于社会的人,变成了党的肌体上的害虫、东营历史上的罪人,让领导痛心,让组织失望,让群众唾弃,这是何等的蜕变和腐化……”曹明刚在忏悔书中的话,每一个字都浸透着泪水,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让人唏嘘、发人深省。

  当年的曹明刚,好学上进,年轻有为,曾是党员干部的佼佼者

  回望过去,曹明刚曾经有一段引以为豪的奋斗历史和辉煌岁月。他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上学时成绩优异,一直担任班干部,奖状贴满了家里的墙,从小就树立了成为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信念。他17岁参加工作,21岁入党,31岁担任县区领导班子成员,41岁担任正县级“一把手”,51岁“落马”;他经过多个重要岗位的历练,并被列为副厅级干部考察对象,政治前途被普遍看好;他是他们家族的骄傲,也是他那一代党员领导干部的翘楚。然而,曹明刚却因为自己的贪腐,政治生命戛然而止,不仅没能续写自己的辉煌,反而深陷囹圄,组织30多年的培养、个人30多年的奋斗付之流水。

  熟悉曹明刚的人都说,他人聪明,脑子活泛,有本事,能力强,特别是担任市发改委主任期间,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方面,带领大家与上级主管部门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东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出过力、流过汗。

  熟悉曹明刚的人还说,当年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他,在廉洁自律方面对自己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正如他自己回忆,刚到垦利县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时,面对一些人的“心意表达”,他都是安排办公室人员或司机如数送回,并认认真真地写上一封回信,请对方予以理解和支持。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年轻时能做到一日三省吾身,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把一天说的话、做的事情在脑子里放一遍电影,看哪句话说错了,哪件事情做的有不妥之处,今后如何弥补。”

  没有坚守住“第一次”,贪欲的大门,竟因“一条路”而被打开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第一次”,这“第一次”也许是人生成长的垫脚石,也许是人走向腐化堕落的第一步。曹明刚从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从“好同志”沦落为“阶下囚”,第一次贪污公款无疑是其偏离人生轨迹、走向腐化堕落的起点。2005年,时任垦利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的曹明刚,从油田的一家企业协调资金20万元,打算给自己联系帮扶的村庄修建一条道路。后来,交通部门把道路修了,这笔资金没有使用,他就存放在朋友的企业账户上。在贪心的怂恿下,曹明刚打起了主意,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但20万元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起初,曹明刚还是心存顾虑。如何才能确保这笔资金安全地落入自己的腰包呢?曹明刚动了不少脑筋,为保险起见,他授意自己的亲弟弟,以弟弟公司的名义与朋友的企业签订假合同,几经转账漂洗,并经过一年多的等待观察,发现确已“平安无事”后,他才将这20万元资金据为己有。据曹明刚交代,这是他参加工作以来贪占的第一笔钱,他说:“我知道把这笔钱留下是违法的,所以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夜间醒来时经常后怕。但过了好长时间也没有事,侥幸心理最终战胜了敬畏感,觉得贪污了钱也可以平安无事,最终我没有把钱还回去。”

  古语云:“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贪欲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深陷其中,就难以自拔,回不了头。利用手中的权力可以轻易获得财富,这让曹明刚的欲望迅速膨胀。以贪污这20万元公款为开端,曹明刚迈上了疯狂敛财的违法犯罪之路。正如他在忏悔书中说的:“不能做的事情一定要坚守住第一次,有了第一次,就突破了思想防线,就像千里大堤在这个口子上溃决,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由于自己第一次违纪违法的事情没有被发现,满足了贪欲,却丧失了对法纪的敬畏,‘不能越雷池一步’就成了口号,‘雷池’成了‘芳草地’,于是违纪违法的事情便重复发生了”。就这样,曹明刚改变了一点点,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点点改变了。

  遭遇仕途瓶颈,心理失衡,忘记初心,人生坐标再次发生错位

  从曹明刚自我剖析材料中发现,由于他的仕途一直走得顺风顺水,长期笼罩在“光环”和“荣耀”之下,根本容不得停滞和挫折。2006年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曹明刚由县委副书记调整到市统计局任副局长。看到别人有的提拔为县区长,有的调整到市直重要部门担任“一把手”,而自己却从县委副书记这个“重要岗位”,调整到统计局这个自己认为“不重要的部门”担任副职,感觉“自己的成长空间已经很小了,路也变窄了”。对权力期待受挫导致心理失衡,感觉身处“清水衙门”的曹明刚,思想再次“浑浊”起来,心理上悄然发生了变化,开始拨弄起自己的人生小算盘。

  恰在此时,他参加了一个培训班,听了一场关于经营人生的讲座。授课老师讲到:“每一个人都可以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自己的人生,将自己的人生收益最大化。”如同在黑夜中遇到了一盏明灯,感到仕途无望的曹明刚,开始用“人生收益最大化”的理念,来经营自己的人生,既然“在仕途上遇到瓶颈,那就在经济上找到补偿”。从此,他那“成为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崇高理想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党性原则、党员身份、为民宗旨、服务意识开始淡化,思想逐渐被私欲和金钱所占据。

  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权力转化为财富呢?机会终于来了。

  2010年,曹明刚参加了省里组织的一个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期间到美国学习培训4个月。曹明刚是一个有心人,培训结束回国后,他根据在美国学习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拍,搜集大量资料后,接连编辑成了两本书——《旅美随笔》《旅美随拍》。曹明刚写这两本书的初衷是“提高自己知名度,为以后的仕途加分”。但是,出书需要一笔不菲的出版费。钱从哪里出呢?他不想自己掏腰包,于是他找到了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让下属单位把5万元的出版费给“解决”了。尝到“甜头”的曹明刚自认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通过各种场合和渠道,把这两本书赠送给有关领导、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或明示或暗示,打着“帮助解决出版费”的旗号,四处敛财,有的部门、企业竟一次性给解决“出版费”10万元。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于是一版送完了,就印第二版、第三版,通过这种“名义上拉赞助、印画册,实际上中饱私囊”的方式,曹明刚先后收受有关部门、企业赞助“出版费”100多万元,这两本书真正成了他的“摇钱书”。

  权钱交易,大肆敛财,欲罢不能,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

  随着工作岗位的不断调整,曹明刚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敛财的胆子也越来越大,贪婪之手也越伸越长,收钱的方式也越来越露骨。在他眼里,权力就是为个人谋取好处的“利器”,就是与他人利益交换的“筹码”。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说:“公权姓公,本应当为人民服务,但我用职务影响、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曹明刚将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运用到了权钱交易之中,不管你是谁,只要求他办事,只要他给你出了力,甚至对他来说一个电话就解决的问题,都要收取“好处费”。正如曹明刚自己所说:“这也是我的贪心作怪,心理上认为帮人办事就想拿点好处”。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曹明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收受贿赂,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帮助亲戚、朋友家的孩子安排工作要收钱;帮助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要收钱;为企业审批市级扶持资金要收钱……,曹明刚的一位初中同学找到他,请他帮助孩子安排一个工作,并送上了10万元的“请客费”。曹明刚一个电话,将其安排在了某市属国有企业,一分钱的“请客费”都没有花,自己却落下了10万元。

  对那些主动给自己送钱的企业,曹明刚会千方百计地给予照顾,让企业获得更大的回报。一家企业老板曾送他一辆奥迪A4轿车供其个人使用,对此曹明刚说:“我当时主动接受他送给我的车,心想他给我车用,以后我给他提供帮助,可以让他把车钱挣回来或者挣更多的钱。”曹明刚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利用职权,违规向这位送车老板的企业一次性就拨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5万元,而实际上这家企业完全不符合申报条件。

  对那些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企业,如果没有主动“表示感谢”,曹明刚就会以各种借口,伸手向人家要钱。他曾经帮助一家企业获得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看到企业没有主动表达感谢,他便以《旅美随笔》印刷费的名义,向企业索要“赞助费”。最后,该企业送给曹明刚赞助费10万元。该企业老板对此无奈地表示:“他找到我,让我给他解决费用的时候,我就明白曹明刚是跟我要钱,因为考虑到他给我帮过忙,加上他是市发改委领导,在分配扶持资金方面有比较大的权力,我就答应了”。

  曹明刚不放过任何一次赚钱的机会,几乎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甚至将贪婪的双手伸到了外地。曹明刚担任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以来,先后四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北京一所著名大学学习培训。通过几次亲自联络和带队参加培训,曹明刚与校方负责培训的院长等人熟悉起来,并认为培训给该校创造了不少收入,于是在一次培训结束后,向人家索要5万元的好处费,甚至向对方邮寄了26张共计1.8万元的餐饮发票,最小面值的一张发票金额仅为198元。这些发票,根本没法入账,却成了曹明刚违法犯罪的证据。校方负责人说:“我们学校组织培训这么多年,伸手向我们要钱的,曹明刚是第一人,他胆子太大了,我就知道他早晚会出事。”

  曹明刚深谙发财之道,为了让非法聚敛的钱财保值增值,他开始投资买房,正如他自己所说“股市有风险,炒房可以稳定赚钱”。曹明刚对房产的追求几乎达到了痴迷的程度,非法收敛的钱财大部分都投资了房产,先后购买房产12套,有普通住宅、沿街商铺,也有高档别墅;不仅在东营购房,还在天津、青岛等地购房。自己有钱要买房,自己没钱,便以“借钱”的名义,让企业老板出资帮自己买。有一次,曹明刚想去青岛买房,于是他喊上一名企业老板一起去看房,房子订下交定金时,他却说自己没带钱。这位老板“心领神会”,马上替曹明刚交上了5万元定金。等房子交款时,曹明刚又给这位老板打电话,说自己的资金不凑手,还差30万,先给自己垫上。于是这位老板又为其支付了30万元的购房款。对于这笔以“借钱”名义索要的购房款,曹明刚压根就没想还,对方也没打算要回来。曹明刚接受组织审查前,两人曾有一段串供对话:

  曹明刚:“青岛那房子是你替我交的钱吧?”

  企业老板:“是啊!”

  曹明刚:“我还了吗?”

  企业老板:“还了吧?!”

  这笔钱到底还了还是没还,曹明刚和该老板两人都心知肚明。“曹明刚是领导干部,关系广,认识的人也多,我为了与他处理好关系,在以后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够让其帮我解决,所以在买青岛房子时,给他支付了房款。他没有主动还我,我也没想以后向他要回来,就是为了以后我能够求他为我提供更多帮助”。关于这笔购房资金,这位老板如是说。

  由于对金钱的贪婪和痴迷,曹明刚对收钱达到了无所顾忌、肆无忌惮的程度。就在其被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的前一天晚上,他还在办公室里收受了一位企业老板亲自送上的2万元现金。

  机关算尽,企图瞒天过海,聪明反被聪明误

  曹明刚是典型的“两面人”,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为了掩饰自己贪腐的本性,他在单位高调反腐倡廉,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边,告诫单位干部职工:“要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要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就在被调查前,他还以《以反面典型为镜,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为题,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把自己包装成了一副清正廉洁的形象。

  然而,背后他却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为确保自己的贪腐行为不被暴露,曹明刚可谓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大搞瞒天过海的把戏,企图逃避审查。他知道自己房产太多,在自己名下会有很大风险。于是他先后将自己名下的5套房产变更到父亲和弟弟名下,让他们为自己代持。为掩盖巨额财产,他将200多万元的卖房款,暂存到亲戚名下。为了掩人耳目,曹明刚将从一家企业索要来的30万元赞助费存放在一个朋友处,并天真地认为:“这30万元的赞助费是我从企业要来的,我认为钱不在我手里,就不算是我个人占有的,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把钱放在他那里,我没有使用,就不算违纪违法,钱还是由我控制,这样我比较放心”。

  曹明刚自认为这些做法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最终却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心存侥幸,多次向组织撒谎,一次次放弃组织给予的机会

  著名哲学家狄德罗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就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侥幸,让曹明刚在对抗组织调查的路上越走越远。在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接受组织函询时,曹明刚心里想的不是向组织坦白,却是“我家庭房产多,正常收入不足以购买这么多房产,如果如实填报,可能会引起组织怀疑,会影响我的提拔使用,就会发现我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在面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领导谈话时,他仍然执迷不悟,心存侥幸,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任何问题,是清白的。在被“两规”之前,他还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与企业老板订立攻守同盟,捏造150万元借款来掩饰非法所得。侥幸心理让他一次又一次将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拒之门外,甚至“两规”之后,他仍然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将其向一位企业老板索要的20万元故意说成60万元,企图以此来掩盖其他4次索贿行为。正如曹明刚自己所说:“侥幸导致自己在违法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组织的调查面前,谎言不攻自破,同盟轻易瓦解,心存侥幸,玩弄伎俩,对抗调查,如此执迷不悟,最终害的只能是自己。直到接受组织调查,他才如大梦初醒:“一切侥幸和幻想都破灭了”。

  积重难返,东窗事发,组织上挽救的大门被抵住,悔之晚矣

  走到这一步,曹明刚已经再也难以回头了。他在接受组织审查时说道:“我自知收受的钱物太多,房产太多,性质十分恶劣,如果如实申报,也很难得到组织的宽恕,只能硬着头皮顶下来。”事已至此,曹明刚的罪责已积重难返。

  “是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是我走错了路。我一直为我犯下的罪羞愧,每想到此,就会不自觉地留下眼泪,我太对不起组织了,太对不起家人了。”曹明刚在自己的忏悔书中写道。这位昔日的优秀干部,由于没能抵挡住权利和金钱的诱惑,在腐败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继而彻底滑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直到东窗事发才幡然悔悟,可是已然悔之晚矣,等待他的只能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纵观曹明刚的蜕变历程,从长在红旗下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到积极上进的优秀党员,再到严重违纪、对抗组织审查的罪人,放松党性修养,忘记初心是根本原因。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唯如此,我们才能增强在各种诱惑面前的抵抗力,在任何考验面前都能立定脚跟、头脑清醒、不为所惑;只有这样,才能时刻保持初心、保持信仰,树立起让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现实标杆。就如曹明刚在忏悔书中所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要常温《党章》,校正方位正方向;二要常学《准则》,规范言行正行为;三要常看《条例》,心有敬畏明戒尺。”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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