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3起环境保护问责案例 多名党员干部受严肃处理

关键词:环保督察

  齐鲁网济南9月2日讯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我省坚决贯彻督察组边督边改要求,迅速启动追责问责工作。这次通报的3起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资源问题的问责案例,是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我省公布的首批环保问责典型案例。

  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2017年8月,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达生物公司)未批先建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2月至3月,昆达生物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建筑施工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多个产品项目。沂水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经临沂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沂水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戚树启党内警告处分。经沂水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院东头镇环保所原所长曹艳磊,时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张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院东头镇党委委员代尊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玉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境监察大队许家湖中队副中队长孙伟记过处分;给予院东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伟山,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何法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王发兵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监察科科长马永亮警告处分;对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明升等6人诫勉谈话。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华盛堂空心砖经营部扬尘污染、非法采沙问题。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华盛堂空心砖经营部存在扬尘污染、堆料未覆盖、非法取河沙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博山区源泉镇华盛堂空心砖经营部相关环保手续不完善,源泉镇党委、政府未按照规定对该企业实施“两断三清”,造成环境污染。经博山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源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衍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源泉镇环保所所长刘传文警告处分;对源泉镇党委书记周建强,党委副书记、镇长于芳文诫勉谈话。

  聊城市茌平县冯官屯镇望鲁村违规养殖问题。2017年8月,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茌平县冯官屯镇望鲁村违规养殖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7月,茌平县冯官屯镇望鲁村某村民在未取得土地、环保、畜牧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禁养区建设生猪养殖场,造成环境污染。经茌平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冯官屯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刘营,望鲁村村支部书记杨广军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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