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纪委通报三起违规问题 三人被通报

关键词:东营市纪委|通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原标题:中共东营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东营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东营市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营区龙居镇牛家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牛民芝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走访和接待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牛民芝采取虚报青苗补偿款、污染赔偿款等方式,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2.6万元,用于支付走访和接待费用。东营区龙居镇党委给予牛民芝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口区河口街道油区办主任、六扣村党支部书记房红明超标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以来,房红明在负责分配和使用办公用房时,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自己和下属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其中,房红明个人办公用房超标一倍多。河口区纪委给予房红明党内警告处分。

  三、垦利区胜坨镇陈家村村委会主任陈建源违规报销餐费、购买礼品费用等问题。2015年12月,陈建源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5800余元,用于支付餐费和购买礼品费用,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垦利区胜坨镇党委给予陈建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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