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畜禽禁养区153个规模养殖场(区)将关停或搬迁

关键词:禁养区|搬迁|关停

  东营网讯 7月31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自今年8月份起,我省全面开展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8月9日,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三区两县划定了“三区”,1584个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和养殖专业户将全部关停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养殖区域将配套更加先进的环保设施。

  1584个禁养区内将不见畜禽

  据我市相关部门专业人士介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制定了《禽畜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指南》中指出,禁养区是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包括核心景区和非核心景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根据《指南》指导,我市畜牧部门完成了对全市5个县区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三区”划定,确定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库和坐标、禁养区关键位置拐点,划定禁养区1584个,禁养区内共涉及畜禽养殖场(小区)153个,养殖专业户1667个。接下来,市县两级畜牧部门将积极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补偿政策,制定实施方案,保护畜禽养殖业者的利益。

  非禁养区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记者从市畜牧局分发到各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手中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告知书》上获悉,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都要建设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治污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不造成环境污染,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为原则,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依法关停。接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指导规模养殖场户配建畜禽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加强“一控、三分、四防、两配套、一基本”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提高畜禽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率。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2047个,配套设施养殖场730个,943个签订了第三方委托协议,非禁养区已配套或委托处理规模场(小区)比例达到81.73%。同时,截止到7月底,市县两级畜牧部门累计组织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培训班、考察学习26次,推广应用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6种技术模式、4种组织模式。

  另外,根据全市畜禽养殖分布情况,已配套建设4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50处收集暂存点,涵盖全市41处乡(镇、街道)和所有规模养殖场,项目建成至今,已无害化处理16718头猪,1359头牛,10950羽禽。

  据介绍,我市预计在2017年年底,实现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75%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利用率要求分别达到78%和50%以上。到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记者 张立娟)

(责任编辑: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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