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 收集业主反映问题和需求

关键词: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业主|问题和需求

  东营网讯 8月2日,记者从东营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恳谈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门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等。

  恳谈会的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0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小区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小区业主代表,同时可以邀请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

  会议原则上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召开,每两个月举行1次,也可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和事项召开专题恳谈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的需求;宣传物业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通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商讨小区和谐建设的有关事项。

  据悉,小区业主恳谈会在召开的7日前,应在小区公告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和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

  会议中,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自身问题的,由物业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非物业企业问题的,由与会人员共同确定解决方案,并根据方案予以落实等。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举将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的关系,发挥广大业主参与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记者 马高超)

(责任编辑:黄海霞)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