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1.5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标记“失信”
琅琊新闻网7月13日讯(记者王芬通讯员宋红雨)记者从临沂市工商局获悉,近日,全市工商机关完成将未年报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全市15332户企业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公示2016年度企业年报,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失信”状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企业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要求填报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存续状态、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资产总额等信息。今年上半年,全市11.2万户企业依法完成年报公示,年报率87.98%,有1.5万余户企业未按时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
据了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有关部门、单位的限制或者禁入。企业可在补报年报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在经营活动中如果需要了解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用红色字体提示,对这类企业在交易时要充分考虑其信用状况,有的未年报失信企业有可能处于“失联”状态。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