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物价局拟推停车收费新规 小汽车停一夜最高5元

关键词:停车收费|新规

  7月13日,济南市物价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济南市物价局称,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全市管理现状,济南市物价局拟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进行完善。为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科学、合理,更广泛地听取市民心声,现通过济南市价格信息网(http://www.qpn.gov.cn/)公开征集市民对调整济南市市内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机动车夜间停车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内容为:

  1、市区机动车夜间停车收费: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

  2、市区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可参照执行。

  3、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意见反馈途径: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天桥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居民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反馈至济南市物价局。

  邮箱:jnwjjsfc@126.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29房间

  邮编:250099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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