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利津县部分路段路口将进行违章抓拍

关键词:违章

  东营网讯 7月13日,记者从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将在以下地点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据悉,设置的“电子警察”共计6个路口,分别是:陈庄镇中学西与新时代宾馆路、S231与陈庄镇府苑街路口、陈汀路与滨港路路口、陈庄镇北外环与老辛河路口、陈庄镇北外环与东外环路口、陈庄镇西外环与永馆路路口,在这6处将对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除此之外,在S310盐窝镇黄村至S310利津街道庄科村设置区间测速,测速区间16.35KM,限速70KM/H。起止点1:S310盐窝黄村卡口,点位限速70KM/H;起止点2:S310利津街道庄科卡口,点位限速70KM/H另外,在5处道路设置测速卡口,分别为:1.G220黄河大桥收费站卡口,限速60KM/H;2.G220凤凰街道店子卡口,限速70KM/H;3.G220北宋中学卡口,限速70KM/H;4.S310东宋卡口,限速70KM/H;5.S310黄河故道西卡口,限速70KM/H。以上违法抓拍均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民出行时,请注意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记者 张振)

(责任编辑:许慧)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