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烟台自6月25日起将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届时跨设区城市调动工作的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不用再往返奔波。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便于职工办理异地转移等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跨设区城市调动工作的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只需在新工作地即可办结。

  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从外地转入烟台,即职工在烟台设立新账户并缴存公积金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的公积金转移到烟台,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录http://www.ytgjj.com下载打印)到我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二是从烟台转往外地,即职工与烟台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地设立新账户的,职工只需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我市公积金中心将全程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据悉,因即将迎来年度结息工作,6月27日至30日烟台公积金中心将暂停办理缴存、提取和转移等相关业务,拟申请异地转移业务的职工请于7月1日后办理。

(责任编辑: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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