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提油壶扬言要烧加油站被判刑一年半
大众网淄博6月21日讯 加油站,因储存着大量易燃易爆油料,安全规章要求严格。但仍有人不顾规定,提着加油壶打闹,面对工作人员的制止,更扬言要点燃加油站。日前,这样一起由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放火案依法宣判。
2016年12月4日21时20分左右,刘某和工友韩某、浩某、于某四人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工地附近的饭店内喝完酒后,于某骑摩托车带着其他三人准备到韩某邹平的家住。
路上摩托车没油了,于是四人便到了一个加油站准备加油。刘某拿着加油桶来到加油机跟前,要求加30块钱的油,在工作人员向油壶中加好油后,刘某便拿着油桶去给摩托车加油。但拿着油壶的刘某并未第一时间为摩托车加油,而是和其他三人打闹了起来。工作人员见状后立即上前制止,此时,双方发生了口角。刘某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拿着油桶扬言要点着加油站,并打了打火机两下,幸好被其工友韩某制止,随后工作人员便报了警。
事后双方虽然和解,但刘某故意在加油站内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最终,刘某因在加油站放火危及公共安全,被周村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记者 徐丹青 通讯员 林倩)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