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酒驾、交通违法大曝光 名单里有你很不好

关键词:酒驾|交通违法

酒驾曝光台

  (一)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

  董本玉,驾驶证号:3705021970****1616,5月18日驾驶鲁E9G560号小型汽车在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5.2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张剑宝,驾驶证号:3705021984****0010,6月5日驾驶鲁E0101S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53.78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朱昌杰,驾驶证号:3714241985****1579,6月5日驾驶鲁B9V75A号小型汽车在北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1.1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王华诚,驾驶证号:3705211988****0030,5月8日驾驶鲁E1B577号小型轿车在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7.8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田志刚,驾驶证号:3705231982****0030,6月13日驾驶鲁E8075U号小型轿车在人民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张猛,驾驶证号:3723251988****6414,6月15日驾驶鲁E1275H号小型轿车在兴港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李振星,驾驶证号:3708821985****1655,6月13日驾驶鲁HSZ328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闫国材,驾驶证号:3705221986****0016,6月13日驾驶鲁A566RN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9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二)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高鹏,驾驶证号:3714241989****1810,6月12日驾驶苏JNX755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闫春华,驾驶证号:1523011969****6011,6月12日驾驶鲁E1011B号小型汽车在登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何志颖,驾驶证号:3705021997****6019,6月12日驾驶鲁E61188号小型汽车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春晓,驾驶证号:3705231981****2033,6月9日驾驶鲁E8370F号小型轿车在綦公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隋利利,驾驶证号:3705231983****3017,6月9日驾驶鲁EMS095号小型轿车在綦公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文锋,驾驶证号:3705231976****4617,6月13日驾驶鲁E7K929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魏国斌,驾驶证号:2113821980****3113,6月11日驾驶鲁E3B353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忠明,驾驶证号:2202831982****6211,6月9日驾驶鲁EA5449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钱俊峰,驾驶证号:3707251973****0678,6月2日驾驶鲁VCP687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建燕,驾驶证号:3723231979****2131,6月2日驾驶牌号为鲁M62A97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郭华年,驾驶证号:3707231970****1371,6月7日驾驶鲁V9616R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刘泽江,驾驶证号:3705231984****3013,6月7日驾驶鲁ER0058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燕增军,驾驶证号:3714231981****2856,6月9日驾驶鲁EX5209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刘丰亮,驾驶证号:3705231978****2019,6月7日驾驶鲁E5B789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张建冰,驾驶证号:3705231987****2011,6月7日驾驶鲁ERR226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谢飞,驾驶证号:3704811991****6434,6月11日驾驶牌号为鲁D0766Q号小型汽车在泰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吴永刚,驾驶证号:3705231985****3630,6月10日驾驶鲁ERG222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圣刚,驾驶证号:3709821989****6357,6月10日驾驶鲁JWL397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刘建国,驾驶证号:3705231970****1031,6月10日驾驶鲁EFH257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张金续,驾驶证号:3705231989****3910,6月10日驾驶鲁EX9627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程华山,驾驶证号:3705231981****4238,6月10日驾驶鲁E58053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磊,驾驶证号:3707251986****0011,6月10日驾驶皖ABN110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杜景顺,驾驶证号:3705231960****0034,6月11日驾驶鲁ENV669号小型汽车在傅家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3.5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延瑞涛,驾驶证号:3705231985****0016,6月11日驾驶鲁ERV186号小型汽车在广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孙广磊,驾驶证号:3705231995****3919,6月11日驾驶鲁E92A99号小型汽车在广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孟收,驾驶证号:3705231977****4617,6月11日驾驶鲁E2Q125号小型汽车在广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洪建,驾驶证号:3701021969****333X,6月15日驾驶鲁EP6933号小型汽车在乐安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德猛,驾驶证号:2321031989****2813,6月15日驾驶鲁VV238F号小型汽车在广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志平,驾驶证号:2301021987****5633,6月10日驾驶辽B1MR08号小型轿车在省道231斗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崔锋,驾驶证号:3705231991****0312,6月13日驾驶鲁E7Y266号小型轿车在文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徐孟章,驾驶证号:3705231974****3318,6月8日驾驶鲁E3W775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齐延章,驾驶证号:3705231977****4235,6月8日驾驶鲁EG3993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乃庆,驾驶证号:3705231975****205X,6月8日驾驶鲁H5138M号小型汽车在迎宾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段雨楠,驾驶证号:2202211991****1634,6月14日驾驶鲁ECA699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曹春勇,驾驶证号:2307061970****0710,6月14日驾驶鲁E0S115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王静,驾驶证号:3705021980****2818,6月14日驾驶鲁E86C29号小型汽车在西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林长胜,驾驶证号:3714811979****8130,6月14日驾驶鲁E8Z539号轿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徐春迎,驾驶证号:3729221975****5023,6月14日驾驶鲁BN910P号轿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西传松,驾驶证号:3705021973****3677,6月14日驾驶鲁E07038号轿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郭峰,驾驶证号:3705021973****2837,6月14日驾驶鲁E72936号轿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李浔田,驾驶证号:3705021975****3653,6月12日驾驶鲁EEJ099号轿车在云门山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任国勇,驾驶证号:3723231980****271X,6月12日驾驶鲁MAU852号小型汽车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韩慧鑫,驾驶证号:3705221991****0633,6月13日驾驶鲁EH1735号小型轿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胡玉同,驾驶证号:3705211972****4018,6月13日驾驶鲁EC5531号小型轿车在民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许诺金,驾驶证号:3203221968****5612,6月14日驾驶鲁EPX697号小型轿车在东港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韩金魁,驾驶证号:3705221981****0653,6月9日驾驶鲁E00622号小型轿车在青海湖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潘炳举,驾驶证号:3705031957****2912,6月9日驾驶鲁EFQ116号小型轿车在协作西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胡新卫,驾驶证号:3705031968****0914,6月7日驾驶鲁EFK991号小型轿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薄卫河,驾驶证号:3705031970****2971,6月7日驾驶鲁E8580F号小型轿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刘兵,驾驶证号:3715231986****7252,6月13日驾驶鲁E0N315号小型汽车在海盛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交通违法曝光台

  一、对以下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已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处罚。

  王福利,驾驶证号:3705231972****1614,5月21日驾驶鲁E7M367号小型汽车在孙武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系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二、对以下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已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邵国雷,驾驶证号:3703051978****3734,4月27日驾驶鲁C9156K号小型汽车在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潘潇,驾驶证号:3708311996****6617,6月12日驾驶鲁E55532号小型汽车在协作东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张良,驾驶证号:3708311990****5838,6月14日驾驶鲁H72T91号小型汽车在孤岛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系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责任编辑:刘楠楠)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