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东营网讯 6月18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东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了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机制、改革内容、工作步骤以及工作措施。
方案提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健全集体资产运营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对非经营性资产,在折股量化到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并纳入产权改革范畴。
据了解,上半年,我市选择河口区和垦利区申报试点,获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通过。在广泛考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和两试点区均制定出台了试点方案,并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6月,市农业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对市、县、乡、村四级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记者 贾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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