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曝六大典型非法集资骗术 请市民提高警惕

关键词:青岛|警方|典型|非法集资|市民

  现场A:展示打击经济犯罪成果

  没有明确标的的虚拟理财;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打着“养老”旗号诱导老年人加盟非法集资……昨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市金融办、青岛海关、工商、质检、烟草专卖等50余家单位在台东三路步行街举行“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岛城警方还现场梳理了六大典型非法集资骗术,请大家提高警惕。

  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实物、工作人员讲解展示了自去年以来我市打击经济犯罪的成果,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系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银行卡、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揭露常见犯罪手法,提示风险危害,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现场B:

  被诈走车辆终“回家”

  为借款给朋友以谋取高额利息,城阳人谢某竟然从胶州两家车行租赁车辆低价售卖。今年3月份,根据他在车行所留下的身份信息,胶州警方赴烟台将其擒获。昨天,在胶州警方开展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现场,民警将查获的两辆赃车返还给被骗车行。

  去年2月份,城阳人谢某的朋友找他借钱,并许诺会付高额利息。在几次小额交易中,这名朋友还钱及时,而且利息确实很高,这让谢某兴奋不已。接下来一段时间,因手头不宽裕,在高息诱惑下,于是他萌生了从车行租赁汽车变卖换钱再借给朋友获利的念头。

  从去年3月初开始,谢某在胶州两家车行分别租赁了一辆本田SUV和一辆雪佛兰轿车,并全部低价售卖,获得赃款近20万元。之后,因谢某迟迟不归还车辆,且始终无法与他取得联系,车行只好报警。接到报警,胶州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并将两辆赃车追回。今年3月份,根据线索,办案民警将躲藏在烟台的谢某擒获。

  昨天上午,胶州警方在当地科润城广场举办了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现场将两辆赃车返还给被骗车行。另外,对去年查获的以开办驾校诈骗青岛工学院学生学车费一案中,经查实将剩余10名学生共计3万多元赃款予以返还。

  记者在现场看到,为了保证被骗学车费发放无误,民警根据每人的收据数额进行登记造册,然后让学生们拿着收据和当初的合约逐个领取现金。 “俺家是农村的,虽然3000多元对别人而言可能不是大数额,可对俺来说这是半年的生活费。没想到民警帮着给要回来了,太谢谢了。 ”在现场,学生们领回被骗走的钱都很高兴。

  非法集资骗术

  骗术一

  无明确标的的虚拟理财

  “月收益30%”“一万元一年变23万元”……一家名为“MMM金融互助社区”的机构凭借高额收益,曾一度吸引投资者趋之若鹜。近年来,与之类似的虚拟理财相继出现。此类虚拟理财多以“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以高收益、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骗术二

  P2P平台编造项目融资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此前曝出的“e租宝”案,非法集资达500多亿元、涉及90万名投资人。此类非法集资案的特点为:通过虚构投资项目,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为平台母公司或相关企业融资;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私设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骗术三

  打养老旗号诱老年人加盟

  时下,不少投融资中介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有的则通过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骗术四

  号称内购实则为房企变相融资

  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模式还有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和项目融资两种形式。手法是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骗术五

  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

  目前,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骗术六

  假“互助计划”收小额捐助费

  一些以“某某互助”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但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更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摄影 刘海龙 牟成梓 通讯员 左晟 藤国政)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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