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9名大学生遭贷款诈骗 犯罪嫌疑人竟是大三学生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校园贷”)案件。这是山东省检察院4月1日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后,检察机关办理的全省首例“校园贷”审查逮捕案件。
2017年3月15日,莱山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戴某、孙某等19名学生称被某高校学生闫某、李某及两名校外人员诱骗办理了“名校贷”贷款,遭到诈骗。“名校贷”是一款网络贷款平台,专门针对急需用钱的在校大学生,贷款数额5万元封顶。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系某高校大三学生,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李某伙同校外犯罪嫌疑人初某、孙某及同级学生闫某,诱骗同学戴某、孙某等20余人办理网络贷款,每人办理贷款人民币1.5万元,在网络贷款平台预扣3000元的保证金后,将实到账的l.2万元贷款占为己有,涉案总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
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初某、孙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系主犯、多次作案、连续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至今未退赃,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初某、孙某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无其他重大作案嫌疑和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检察官介绍,“校园贷”系列案件属新型诈骗,方式新颖、手段独特,是目前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类型。对此,莱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此案件,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就证据提取、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了沟通了解,依法及时作出了相关决定。办案检察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捕后跟踪督办,及时向公安机关送达准确、详细的补证提纲,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开展走访排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的联系,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确保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效果。
名校贷今年发布的《大学生借款风险报告》显示,84.1%的大学生借款风险意识薄弱,大学生借款风险评分平均分仅为65分,对风险处在一知半解的状态。在诈骗案件中,诈骗类型前三位分别为利诱陷阱(好处费、刷单兼职提成、礼品诱惑)、帮别人借钱和黑中介黑代理。
另外,名校贷官网曾就学生上当受骗专门发布过一则公告:某校园贷客户经理伙同线下代理多平台刷单,导致不少学生受骗负债。还重申,各校贷没有任何线下代理机构或个人,所有借款流程均在线上完成,希望所有用户一旦发现此类非法组织能积极举报,携手打击非法诈骗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常洪波 张艳 李华)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