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等3家山东上市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措施

关键词:新华医疗|山东|上市公司|监管

  去年以来,证监会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均创历史新高。进入2017年,这场监管风暴未见放松,山东证监局已对6家市公司出具警示函,多位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仅4月份,就有新华医疗、联创互联、中航黑豹3家山东上市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采取监管措施。

  据悉,上述公司被处罚均与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4月11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赵毅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许尚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李财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新华医疗未能及时发布业绩预告。4月5日,新华医疗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6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降低75%至95%,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该公司未能在1月31日前及时发布业绩预告。

  4月21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联创互联存在多次控股股东李洪国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4月27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据悉,中航黑豹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但中航黑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中航黑豹的2016年度报告存在财务信息差错。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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