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新发布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大班人数最多35人
齐鲁网4月20日讯(记者 张洪波)山东省教育厅消息,2012年制定的《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有效期至2017年3月14日。经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评估,该文件需继续有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3月14日。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日前重新发布。相比之前,包括幼儿园小、中、大班规模、教职工中专任教师、附加编制比例等标准进一步明确。其中,大班人数最多不超过35人。
按照新标准,幼儿园班级规模分别为:
小班(3至4岁):20-25人。
中班(4至5岁):26-30人。
大班(5至6岁):31-35人。
而教职工与幼儿比例相比之前没有变化,依然是: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寄宿制幼儿园:1:5-6。
在教职工结构比例方面,首次提出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示范和实验性幼儿园可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核增附加编制;山区湖区幼儿园、多民族教育或特殊教育幼儿园可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8%核增附加编制。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