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春季门诊慢性病鉴定报名开始 截至4月21日

关键词:门诊慢性病|鉴定

  东营网讯 4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7年度春季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21日(工作日期间),报名范围包括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特殊门诊慢性病按原办法申报)。

  据悉,报名者需携带东营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或东营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相关病种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效证明病人的病情为慢性难治性疾病的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不少于3张)、心血管造影报告等,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鉴定过程中提供虚假病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鉴定结果失真的,均按鉴定不合格处理,两年内不得申请门诊慢性病鉴定。本次鉴定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自2017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符合条件者请到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东城黄河路153号交警支队路北,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厅)城镇职工13号窗口,城乡居民10号窗口报名。 (记者 李喆)

(责任编辑: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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