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男子操作失误为逃避公司处罚 竟偷排了一吨污水
齐鲁晚报网讯 因为自己操作失误,为了不被公司处罚,东营市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竟然私设暗管,偷偷将污水排放到公司外的空地上,造成环境污染。日前,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水派出所依法查处了这一起污染环境案件。
男子张某某(河南省新乡市人)系东营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该公司的污水处理操作,因为自己在工作流程上操作失误,导致该公司的废水,不能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再次循环使用。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为了逃避公司的处罚,张某某竟然私设暗管,将公司二级沉淀池中一吨左右超标污水通过水泵经暗管排放至公司南侧的空地上,造成环境污染。
2016年7月21日上午,东营市环境监察部门对该公司扩建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进行查处。今年3月27日东营市环境监察支队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经审讯,张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之规定,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我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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