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市停止征收婚姻登记费用和收养登记费用

关键词:婚姻登记|登记收养

  东营网讯 3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获悉,山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也将按照通知落实相关政策。这意味着,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市民办理婚姻登记,不用再缴纳9元登记费;办理收养登记时将不再缴纳250元收养登记费。

  据悉,山东省民政厅下发的通知,是为了落实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我市将于4月1日起严格执行该政策,停止征收的婚姻登记费用是指每对新人的9元工本费,包括以前规定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费用。停止征收的收养登记费用则是每件250元的收养登记工本费。

  “取消婚姻、登记收养费用,主要是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便民利民惠民,市民办理相关登记能方便许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政策因此获得市民一致点赞,很多市民认为取消这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很有必要。

  《通知》还规定,行政区域内所有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应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乱收费、变相收费现象。婚姻登记时除了9元工本费以外的服务费,例如打印费、照相费等费用,应由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消费。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确保新政策实施后婚姻收养工作正常开展。民政部门还将对本区域内的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的,立即责令停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李晓琳)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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