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推荐申报省特级教师 4月15日前完成市级推荐

关键词:推荐|申报|省特级教师

  东营网讯 3月24日,我市开展推荐申报省特级教师,教学一线教师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4月10日前完成县级推荐,4月15日前完成市级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我市实行差额推荐。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直从符合条件单位中推荐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人选各2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济军基地教育处从符合条件单位中推荐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人选各1名。无相应学段的不推荐,无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要求45岁以下(含45岁)的教师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50%;同一学校(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名;义务教育学段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教师比例不少于30%;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兼任学科教学的校、园长(含副职)可以申报,但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数额总数的10%以内,不得占用一线教师推荐名额;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教学、教研人员也可推荐,应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另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3个及以上一等奖项的指导教师,并符合申报特级教师基本条件的,可不占所在地区分配名额。年龄、业绩、获奖、聘任时间等,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记者 李红佳)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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