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一村民“捡”抽水发动机装自己车上被依法刑拘
东营网讯 垦利一村民在半年前将路边无人看管的发动机拉回家后装在自己车上,在失主串门时被认出,最终被公安部门依法刑拘。
近日,垦利区永安镇马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到永安派出所,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原因竟然是自己半年前在路边“捡”的那个发动机。
3月13日上午,垦利区垦利街道大三河村村民王某某到永安镇汇丰社区串门,在一居民楼下发现一台拖拉机上的抽水发动机与其曾丢失过的抽水发动机很相似。经过对该发动机的特征进行仔细辨认,确定正是自己丢失的那台发动机,于是,王某某选择了报警。
永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该拖拉机所有人马某某进行调查,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马某某向民警如实讲述了自己于2016年11月外出逮鱼时,在路边“捡”回抽水发动机的过程。
2016年11月份,马某某到永安镇二十村后面的一条干渠上逮鱼时,发现一个抽水机在路边上放着。当时,他家的抽水发动机正好坏了。于是,他就把路边的抽水发动机拉回家装到了自己的拖拉机上用到现在。
因盗窃公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马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记者 任辉 通讯员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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