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实施野生动物禁猎 违反规定将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东营网讯 3月15日,记者从河口区政府获悉,河口区公布了《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用方法的通告》,河口将实施野生动物禁猎,保护野生动物。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禁猎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或山东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河口区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弹弓、电网、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声音吸引、利用其他动物等方法猎捕。
目前,通告已开始执行,原2015年12月21日发布通告自行废止。
此前,我市垦利区也作出相关规定,设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记者 李红佳)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