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交警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关键词:垦利|交警|酒驾

  东营网讯 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酒驾的后果大家也都清楚,但是总有少数人不惜以身试法。就在一周前,垦利交警刚刚依法刑拘四名醉酒驾驶员,近日,又有四名酒驾人员被处罚。

  简要案情:

  1.陈某某,驾驶冀B9U5**号小型汽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目前,陈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康某某,驾驶鲁ECA8**号小型汽车,在庐山路六干桥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目前,康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3.刘某某,驾驶鲁EJ35**号小型汽车,在十井新区北侧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目前,刘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4.2月17日下午,刘某某驾驶鲁EF93**号小型轿车,在胜利黄河大桥收费站处,因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查询,该驾驶员曾于2013年9月27日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刘某某不仅没有吸取酒驾处罚的教训,还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酒后驾车,终尝苦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记者 任辉 通讯员 李楠)

(责任编辑:刘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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