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9人挤上20人校车司机被判危险驾驶罪 为东营首例

关键词:超载|危险驾驶罪

  东营网讯 一辆核载9人的校车竟然挤进去20人,最终只能是法律的严惩。2月24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俩被告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这是我市首起因超载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案例。

  2015年11月以来,被告人郑某某雇佣被告人徐某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核定载客9人)提供校车服务,接送某小学的部分学生上下学,并从中收取费用。2015年12月3日13时许,被告人徐某某驾驶面包车在东营区该小学门口接送学生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被告人徐某某驾驶的面包车实载学生20名,超员率122.2%。

  而在此之前的2009年7月,驾驶面包车的徐某某就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5年12月16日,徐某某又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法院认为,俩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了公共安全,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徐某某有前科,从重处罚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郑某某因怀孕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从事校车业务必须依法审批,取得营运资格,违法经营、严重超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任辉 通讯员 刘树洲)

(责任编辑: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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