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帮扶独生子女困难家庭 每半年领取一次救助金

关键词:油田|帮扶|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金

  东营网讯 2月22日,记者从胜利石油管理局了解到,为解决油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油田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管理办法》,即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施相应救助,救助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据介绍,该政策是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对管理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含改制企业)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给予奖励扶助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扶助对象主要为:管理局、分公司各单位独生子女家庭中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职工与其合户的无业配偶。另外,扶助对象应同时满足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因无子女而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存活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者这四项条件。

  满足条件者,经审核上报后,情况一经确认,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死亡或子女康复为止。另外,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份发放上半年的扶助金,次年1月份发放下半年的扶助金。扶助对象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证》和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各单位财务部门领取。(记者 闫雯雯)

(责任编辑:武方圆)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