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 明确评选标准

关键词: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

  东营网讯 2月22日,记者获悉,近日,市文明委出台《东营市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从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和标准、申报和评选、奖惩、管理四方面进行了明确。至2020年,每年评选20所左右的市级文明校园。

  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和标准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学校,均可申报文明校园评选。评选实行动态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占60分、实地考核占40分。按照日常考核得分,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根据年度表彰命名名额的1.5倍,确定年度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候选学校。日常考核得分、实地考核得分之和为申报学校的综合得分,原则上得分低于85分的学校,不得命名为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分低于8分的不得命名为文明校园。

  自2017年起,市文明委将从已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每年评选20所左右的市级文明校园,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从文明单位到文明校园的过渡。

  已命名的文明校园,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力,或有重大劳资纠纷、重大事故等情形造成恶劣影响,最严重的将撤销文明校园称号,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文明校园评选。(记者 任辉)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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