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东营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引导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桩站先行、适度超前、便捷高效的发展体系,近日,我市发布《东营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提升,推广应用领域由以公共服务车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私人乘用车为主。根据我市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内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2020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4万辆左右,其中电动公交车达到1055辆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757辆左右,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达到969辆左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用车达到5600辆左右,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25733辆左右。
至2020年,我市规划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进行合理布点,并因地制宜选择站点类型与规模,形成中心城区主要充电服务网络,实现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2公里。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2020年,全市建成公共充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各企业、各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市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适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提升发展。(记者 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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