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批99名农村特级教师上岗 享受相应待遇

关键词:青岛|农村特级教师

  青岛日报讯 新学期伊始,我市首批99名农村特级教师走上岗位,基本达到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配备一位特级教师的要求。

  省特级教师是我省中小学教师教学领域的最高称号。山东省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任期3年,期满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轮岗位竞聘。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我市农村特级教师任期3年,享受农村特级教师津贴待遇,接受省市重点培训培养,引领带动教师专业发展。此次遴选的农村特级教师平均年龄41岁,最小的33岁,最大的49岁,平均教龄21年,入选教师均处于年富力强阶段,便于发挥引领带动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记者 刘淼)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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