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病死猪?并不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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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网讯 近日,有市民拨打热线举报,广饶县花官镇油坊村的一村民收购病死猪,在家中屠宰、存放,并且低价对外出售。

  接到举报后,记者通过12345市民生热线办公室了解此事。经了解,广饶县农业局于2017年1月11日依法立案,同日,组织执法人员联合花官镇政府,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依法进行了询问,现场未发现有病死猪和屠宰病死猪现象。经现场勘察当事人未能提供生猪收购及猪肉销售台账,未能提供生猪屠宰合法有效证件,执法人员对现场的84斤生猪肉就地封存。经当事人本人陈述;其通过丁庄崔道村经纪人收购散养猪户的生猪屠宰,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猪肉销往博兴地带,收购的多为老母猪,从未有病猪或死猪。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综合调查情况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屠宰病死猪,当事人的行为属无证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认错态度较好,违法所得难以确定,销售产品已无法追回,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承诺以后不再从事该行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最新修订)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做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现场封存的生猪肉84斤。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猪肉制品,要到正规场所购买,并保留票据。(索古)

(责任编辑: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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