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注意!元宵佳节将至 我市严禁燃放孔明灯

关键词:元宵|孔明灯|燃放

  东营网讯 元宵佳节将至,一些市民群众习惯用燃放孔明灯的方式祈福。然而,孔明灯很容易引发火灾或其他事故,你的许愿灯极可能成为别人的“灾难灯”。

  2月9日,记者了解到,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市公安局等四部门曾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今年1月份,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其中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孔明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孔明灯。

  对于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城市街道、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深林、加油站等火灾易发地段燃放孔明灯或烟花,拒绝孔明灯,从你我做起。(记者 贾漫华)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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