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经适房共办理上市交易审批手续37户

关键词:经适房|交易|审批

  东营网讯 2月8日,记者从东营市住建局获悉,去年,我市办理市直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37户。

  据了解,根据《东营市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东建发〔2014〕12号文件印发)规定,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满5年自愿上市交易的,应按要求先予审批,并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4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住建局严格执行市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管理有关规定,对其是否具有上市交易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同意上市交易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准入证明》,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原因。2016年,共办理市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37户,收缴政府收益价款473万元。 (记者 马高超)

(责任编辑:尹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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