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市入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共获奖励资金13亿

关键词:国家|蓝色港湾|奖励

  2016年我省日照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分别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共获中央专项奖励资金总额13亿元,入选的城市数量和获得中央奖励资金数额均居全国第一位。

  通过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山东省将修复岸线总长度19.56公里、修复湿地792.53万亩、恢复沙滩面积66.55万平方米、形成生态缓冲区及公共服务区总面积28.08万平方米、退堤(池)还海62.23万亩、增加绿地面积85万平方米、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1处,将极大改善山东省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岸线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美丽海洋、绿色海洋和生态海洋的建设目标。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组织开展,旨在加快推进海湾综合整治和生态岛礁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加快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是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功能,维护海洋生态安全的需要,对于沿海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城市,主要是促进近海水质稳中趋好,受损岸线、海湾得到修复,滨海湿地面积不断增加,围填海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海岛实施生态修复,促进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保护,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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