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普调100元

关键词:垦利区|救助金|老年|标准

  东营网讯 1月8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垦利区2017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每个年龄段普调100元。其中,70至74周岁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至520元;75至79周岁从每人每年730元提高至830元;80至99周岁从每人每年1100提高至1200元。

  同时,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被垦利区区委、区政府纳入了全区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垦利区督查局将定期对救助金发放工作督导汇总。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了垦利区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

  近两年,我市各县区的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都有所提高。目前,东营区70—74岁的老人每人每年580元;75—79岁每人每年820元,80—99岁每人每年1300元。广饶县70—74岁每人每年500元,75—79岁每人每年730元,80—99岁每人每年1100元。利津县70—74岁每人每年390元,75—79岁每人每年730元,80—99岁每人每年1100元。河口区70—74岁每人每年仍然800元,75—79岁每人每年1200元,80—99岁每人每年1500元。(记者 李晓琳)

(责任编辑:李蓓蓓)
我要发言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