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监督学校办学等

关键词:市直|挂牌督导|监督

  东营网讯 2016年12月30日,市教育局公布,市直学校、幼儿园将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学校办学、收费、招生、师德等进行监督。

  我市为市直学校选配14名责任督学,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制作责任督学标牌,标明责任督学姓名、督导事项和投诉联系电话,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

  责任督学将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主要监督学校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责任督学将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随机督导。责任督学接到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时,可进行调查、核实、反馈,业务性强或重大问题可直接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调查处理。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等方面,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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