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景观河道捕鱼破坏生态环境还违法

  随着我市河道整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广利河等生态景观河道内的鱼虾也开始慢慢增多,吸引了不少市民钓鱼或撒网捕鱼。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市水务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水务中心副主任燕敬峰介绍:“为了改善市区水域环境,我们联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往城区湿地中投放了鲢鱼鱼苗,这些鱼苗可以清理水中的浮游生物来降低水中碳、氮和磷的含量,从而达到净水、养水、调水、控水的目的。”但是,部分市民在河道内撒网捕鱼,这一行为无形中破坏了放流鱼苗改善水环境的初衷与目的。“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城区河道生态系统仍较为脆弱,生态景观河道内禁止垂钓、捕鱼,不仅是从改善水质的角度出发,更是为了市民的人身安全考虑,尤其汛期更需要严格禁止垂钓、捕鱼等不安全行为。”燕敬峰说。

  垂钓、捕鱼等现象,无疑是对自然生态修复进程的粗暴打扰。在城市生态景观河道中网鱼,即使不是大规模捕鱼,也可能“暗藏”危害。市河道海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丁立训介绍:“一方面,在城市生态景观河道内进行网鱼、设置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会严重削减鱼类的数量和品种,破坏河道生态平衡,间接影响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另一方面,无序放置地笼、渔网等行为,不仅给船只的日常清污清淤、巡逻通航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导致河道表层垃圾堆积,造成河道堵塞,阻碍行洪排涝。”

  针对这种情况,市水政监察支队严厉打击设置地笼、拦河渔网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集中收缴了城区生态景观河道内违法设置的渔网、地笼等捕鱼工具,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市水政监察支队副队长王英桥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我市制定了《东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创新生态治水手段,城区生态景观河道水质改善有目共睹,但是良好的河道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爱河、护河行动中来,自觉维护河道治理成果,用文明之笔描绘城市文明新画卷。

(记者 赵鹏飞)

责任编辑:邓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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