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时评】斩断电动自行车火灾链条 建充电桩是关键一环

  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广受欢迎。据统计,我国电动两轮、三轮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目前还在快速增长。与此对照,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一起起火灾事故触目惊心,令人担忧。

  目前在使用的很多电动自行车是依照旧国标生产的,充电器塑料外壳没做阻燃处理,普通材料的电缆、电线容易老化,老化之后极易引起火灾。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中,充电时引发的火灾事故占80%以上。预防充电时发生的火灾,是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关键一环。

  如果电动自行车不利用自家住房设施充电,火灾事故会减少许多。可是,电动自行车不在车主家里充电,又在哪里充呢?近年来,居民要求物业公司建设充电桩的呼声很高。

  2019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新国标更加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按照这个标准生产出的电动自行车在预防火灾事故方面更加可靠。在这个标准出台之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有些还在继续使用。

  建设充电桩是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关键。但是在哪儿建、哪个部门机构负责建设和维护、费用由谁出,充电过程中万一出现事故如何协商处理等,都是建设充电桩需要考虑解决的问题。每一个区域建设多大规模,才能既满足居民的需要,又不至于闲置,也需要提前规划。

  建设公共充电桩,为居民提供充电场所,能够有效地解决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带来的安全隐患。即使正在使用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场,按照新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也应该在公共充电桩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城乡广泛使用,应该正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刚需,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公共充电桩解决充电难题,与此相关的公共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监测系统、充电桩报警装置和灭火系统等也应一并考虑在内。要把电动自行车放在城市交通体系内通盘规划,运用科技手段减少火灾事故,服务于城市交通和城市安全。

  (扈美荣)

责任编辑:刘冉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