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6名检察官助理
东营网讯 10月23日,记者获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确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检察官助理。
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1日期间出生);符合检察官助理岗位的其它条件:法学及相关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满足其一即可)。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9:00—30日16:0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查询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1:00—31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8:00—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基本素质、理论水平和法律基础知识。 聘用人员参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雇员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但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职务晋升、工龄延续、待遇落实、人事管理按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招聘咨询电话:(0546)- 6079189 6079198。(记者 言心)
便民信息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 红枣的六种养生的吃法从营养的角度来说,红枣富含钾、钙、铁、锰、铜和...详细>>
- 糖尿病切勿忽视心肾安全糖尿病患者的肾脏更容易“受伤”,是因为糖尿病患...详细>>
- 秋季养生七个“最佳”“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此时,养生...详细>>
- “秋冻养生”适合你吗?“春捂秋冻、不生杂病”。春天不要急于脱掉棉衣,...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