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试点单位的通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山东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单位。全省共认定试点单位47家,其中园区类单位仅10家。
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专利转化相关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通过“补链、延链、强链”,进一步强供给、促需求、优服务,畅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截至目前,东营高新区共拥有专利2400余项,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突破80件大关,获中国专利奖银奖1项和山东省专利奖二等奖1项,东营市高价值专利15项,拥有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2家。近3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共计18亿元,质押专利数量近200件,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
下一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按照《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坚持质量为先,突出转化导向,在政策引领、油地融合、金融支撑、人才队伍培养、平台中介建设等五个领域开拓创新、持续发力,全力打造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新高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力知识产权支撑。
(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