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杂谈】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头盔 切勿心存侥幸

/

  近段时间以来,“安全头盔”是大家热议的一个话题,自8月起我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现如今,我市范围内设立多个“爱心头盔”领取点,市民领取情况如何?对于此项规定持怎样的态度?记者采访了几位居民。

  居民戴先生:我一般不太骑电动自行车,孩子妈妈为了接送孩子好停车就买了一辆,确实比较方便,因为学校离家不太远,所以一般也都不戴头盔。自从有了这规定,我们第一时间申领了“爱心头盔”,孩子也有,这样出行心理确实踏实了不少,对待安全问题上,的确不能心存侥幸。

  居民刘女士:我上下班都骑电动车,头盔必须佩戴,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有时候在路上碰到有些不戴头盔的人,挺替他们担心的,因为只要上路就有可能存在危险,戴头盔可以有效地避免恶劣的后果。现在好了,有了这项规定,大家都积极响应,身边戴头盔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东城街道科达社区网格员燕本霞:电动自行车经济、便捷、节能,是深受大家欢迎的短途交通工具,但不戴头盔骑行者大有人在,从预防伤害角度看,安全头盔能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如果能够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将会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伤率。

  近期连续几个傍晚,科达社区组织部分志愿者协助交警部门在科达农贸市场发放电动车头盔。提醒广大居民遵循相关交通规定,电动车上路须佩戴头盔,因为佩戴头盔不仅能保护好本人,也为他人带来安全。通过此次头盔的发放,极大地提升了居民的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安全意识。

(记者 王苗苗)

责任编辑:张坤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