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新闻发布会

  7月1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情况。

  据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本次标准提高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照料护理标准中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即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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