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规:房屋市政项目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东营网讯 2月26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了解到,为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和环保各项工作,该局发布通知,要求各项目在确认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扬尘问题符合要求后,可向相关部门书面报送复工报告,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未组织复工安全检查或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坚决不予同意复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以春季复工为契机,在正式复工前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对房屋市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进行一次深入彻底摸排,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扬尘问题。

  据介绍,摸排工作将围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履职情况、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情况等方面展开。

  此外,记者了解到,我市还将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地现场要设立实名制通道,安装考勤机,实名制登记进场施工的农民工以及建立健全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等工资支付相关管理制度等。

(记者 马高超 通讯员 杨丽)

责任编辑:周明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