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1年12月1起,对我市部分路段实行限速,同时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相关地点、限速值通告如下:
1、东营区庐山路与滨河路南路段 80KM/H
2、东营区庐山路与场北四路西路段 60KM/H
3、东营农高区青垦路与花苑路南800米路段 小车80KM/H 大车70KM/H
4、东营农高区青垦路与广青路南1000米路段 小车70KM/H 大车60KM/H
5、东营农高区小清河大桥南高速桥下路段 小车70KM/H 大车60KM/H
6、东营农高区青垦路与广青路北500米路段 小车80KM/H 大车70KM/H
7、东营农高区广青路与东青高速G25立交桥西500米路段 小车80KM/H 大车70KM/H
8、东营农高区广青路与丁庄村路段 小车80KM/H 大车70KM/H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记者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