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正式获准设立

  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转设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函》有关要求,印发《关于设立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通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正式获准设立。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主管。机构编制事项由省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学校由省政府和东营市政府合建,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定位为应用型高等学校。

  学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将按照省政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优势,聚焦内涵发展,强化办学特色,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动能源行业和区域经济更好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记者 陈明慧)

责任编辑:刘冉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