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我市价格认证系统高质量完成认定案件70件

关键词:价格|认证系统|认定案件

  东营网讯 2月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获悉,1月份全市价格认证系统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及时”的工作原则,共完成价格认定业务70件,认定金额404.66万元。

  据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认定业务数量来看,东营市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12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17.14%;东营区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5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7.14%;河口区价格认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14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20%;垦利区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15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21.43%;利津县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2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2.86%;广饶县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业务22件,占全市认定业务数量的31.43%。

  从认定金额来看,东营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金额9.17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2.27%;东营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金额15.66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3.87%;河口区价格认认证中心认定金额295.32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72.98%;垦利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金额51.81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12.80%;利津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金额25.6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6.33%;广饶县认证中心认定金额7.1万元,占全市认定金额的1.75%。

  从认定性质的数量来看,涉嫌刑事案件价格认定59件,占全市价格认定业务数量的84.29%;涉税财物价格认定11件,占全市价格认定业务数量的15.71%。

  从认定性质的金额来看,涉嫌刑事案件认定金额168.26万元,占全市价格认定金额的41.58%;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金额236.40万元,占全市价格认定金额的58.42%。

  下一步,全市价格认证系统将继续扎实做好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涉税财物工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认定复核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行为。同时,以学习《价格认定示范案卷》为契机,对标优秀,查找不足,积极整改,切实提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和质量。(记者 宋东 通讯员 巴志敏)

(责任编辑:周明明)
我要发言

东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东营日报社所有,东营网拥有东营日报社所属《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电子信息网络发布、出售与转载权利。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东营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东营日报、黄河口晚刊、东营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东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点推荐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