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东营新闻·东营网-东营日报·2025-09-30 08:01

爱东营讯 9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情况、《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情况。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情况。

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是一个地方发展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制定《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全过程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法规质量。积极学习吸纳上位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5修正)》重点内容吸纳入草案。多次开展考察调研,紧扣东营实际,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条例的科学性、实用性,为条例落地落实奠定基础。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倾听民声、集中民智。

《东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及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强化宣传引领、完善配套制度、坚持统筹推进,全力抓好贯彻实施。

保护湿地、守护生态家园,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更是历届党委政府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制定的一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自2019年2月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建立湿地分级保护和名录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是更好适应湿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与上位法进一步衔接的重要举措。

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上位法的规定精神,深入领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核心要义,确保地方立法既严格遵循上位法,又充分体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担当。将执法检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对策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对突出问题逐一回应、精准施策,努力推动监督与立法形成有效衔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针对收集到意见建议,充分进行分析论证,确保条款设置符合实际,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湿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多维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推动保护与发展协同共进,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两部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记者 王文朋)

责任编辑:马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