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东营讯 1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月英介绍《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以来,我市实施了两轮“四减四增”行动,坚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促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持续优化,空气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全省第二轮“四减四增”终期评估中,我市获得优秀等次。2024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1,同比改善6.1%。为进一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东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多赢。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完成省定约束性目标任务。二是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分别从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8个领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持续推进交通结构绿色转型;持续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优化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标准和政策引导作用。三是保障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及时发布涉气动态信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当中。《实施方案》是我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指引,《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方案》延续了第一轮“四减四增”、第二轮“四减四增”及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针对省《实施方案》中的量化指标及政策措施,不扩大政策适用范围,确保政策不退坡。强调源头调控与末端减排协同、多污染物治理协同、从源头到过程到末端提出污染防控全链条措施,不断增强大气环境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贡献东营力量。
(记者 宋东)